◆学校简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长春东方大学,1992年由吉林省老教授协会举办、原吉林省教 育委员会批准。吉林省老教授协会,荟萃了中央设置在长春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以及吉林省内多方面的知名教授和学者,其中一批长期坚持在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的老教授,组成了长春东方大学的专职教师队伍;吉林省老教授协会会长担任学校校长。2000年6月,吉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审定为具有颁发国家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资格、参加国家计划统一高考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定名"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师资力量 老教授协会是我校雄厚而永无穷尽的师资后备力量。现有教授、副教授300余名。包括部分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深教授和省内外知名的各领域专家。学校有高比例的“双师型”教师率和名师授课率,教师中76%以上是教授兼高级工程师、主任医师等科技领域高级专家;第一线讲课教师中80%以上是副教授、教授。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就业发展 学校协作办学的基地一部分扩展为就业
◆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不设置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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