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12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答案 登录 注册 答案:(1)管理他人事务 (2)为他人利益而为管理 (3) 无法律上的义务 出自:学起plus弘成 >> 兰州大学民法学 兰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