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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论述我国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

经济制度历来是我国宪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随着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其内容却有很大的区别。 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其总纲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证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1978年宪法在经济制度方面的规定基本延续了1975年宪法的精神,没有什么改变。 1982年的宪法是改革开放以后新时期制定的,在经济制度方面它突破了长期束缚人们的社会主义单纯所有制的概念,除了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外,还规定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而且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随着经济改革的发展,我国宪法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这四次修改涉及的主要是经济制度方面的内容,宪法的修改对我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宪法》第10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第1 l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第14条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宪法在经济制度方面还处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其有关的规定也将还会有所修正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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