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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概况:报废废旧资产 A标:废旧设备一批 B标:废旧空调机一批 (A标、B标资产的清运可能涉及破坏设施清出设备后再恢复设施原貌、使用吊机搬运资产等工作) 2、处置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或违法犯罪史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没有被医院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7、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废旧资产回收、处置相关。 8、在投标报名时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息)。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仅参与一个分标或同时参与两个分标均按10万元缴纳。 9、本次公开处置流程:报名投标→学校通知时间后,我院组织进校、开展现场察看资产实物→网络投标→处置小组开标、评标→公示中标结果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中标单位与我院签订协议,缴纳中标款,同时办理不中标单位保证金退付→中标单位开始清理、运出废旧资产→学校及医院检查核查后无异议,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 10、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我院只接受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位法人(或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和现场察看:①近期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②在南宁市无接触确诊病例,③在南宁市无接触疑似病例,④居住小区无新冠肺炎确诊患者,⑤居住小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确诊患者,⑥报名单位委派现场察看人员1人。近14天内前往过所有省外区域的人员,需有返邕后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和详细行踪,即流行病学筛查。 各报名单位委派的现场察看人员同时还需绝对服从和严格执行广西医科大学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以及校内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做好个人防护(如正确佩戴口罩、手消毒)、核酸检测、行程排查、扫健康码、流行病学调查、疫苗接种排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务必做到通知落实到人、主动配合、如实填报、及时报送、积极接受询问排查等。不服从广西医科大学及我院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内部管理要求的,不得参加现场察看及投标报价,并列入我院招投标黑名单。 11、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当前仍处于防控期间,现场察看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察看人员需在微信小程序上申领“广西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发热症状或者不满足自治区、市、广西医科大学和我院关于新冠状肺炎防疫工作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察看,察看过程服从广西医科大学及我院疫情管控要求,分批按我院指定时间到现场察看拟处置资产,现场察看人员间隔1米以上,避免扎堆聚集情况发生。开标流程需遵守广西医科大学及我院疫情防控流程。 12、如有不遵守以上条件,一律按不良投标公司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08点00分至2021年12月16日24点00分,共5天。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czzb5634385@163.com。 3、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一次性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名称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财务帐户中进出),不接受个人名称对公转账,否则,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布中标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落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退付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现金退付方式。(投标人不得在投标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提前退还保证金,如有不接受保证金退还规定的公司请勿参与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交存帐户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医科大支行,帐号:45001604560050501061。 注意:(1)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医院不接受现金缴存;(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年12月16日24时止,以转出时间为准。 5、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按附件3、附件4填写资料发送电子版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包含:①保证金转账凭证。②(报名人仅限一人)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供身份证、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同时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工作人员流行病学筛查信息表(按照范本如实填写,若有虚假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资料均须拍照或扫描原件,并保证图像清晰可视。 6、2021年12月16日报名时间结束后,我院将在一个工作日内统一收集所有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报名成功的公司将会收到电话通知,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建议14天内不要离开南宁市区;若报名资料不合格,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补充材料,若补充材料合格,则报名成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充材料,则视为放弃投标,报名失败。报名失败的所有公司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布中标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投标方式:现场察看,网络报价。 1、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按医院指定时间到现场察看拟处置资产。 2、投标单位在察看完现场后,医院发放《报废物资竞标报价单》,投标单位就所察看废旧资产作唯一完整报价,于第二天上午9点整前,将报价单清晰拍照或扫描发到指定邮箱:czzb5634385@163.com。 报价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出现所列情形之一时该单位投标无效:竞价单没有报价;竞价单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竞价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 3、本次竞标采取暗标方式,竞标价格精确到元。 五、开标、评标:在竞标结束后,医院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评标方法:采用价格评标法。按竞价高低分别确定排名先后,最高报价者中标,次高者和第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 当出现报价相同中标候选单位时,以在投标报价有效期间递交报价材料时间顺序排名先后。 六、处置资产清运要求 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院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设备,若有物品被损坏或丢失,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中标单位必须按处置协议要求将所中标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洁现场垃圾、恢复被破坏设施的原貌,否则院方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保管费、保洁费和修复费。按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进场之日起2日内将资产清运完成;将破坏的建筑、构筑物等设施均恢复原貌的工作,自资产清理、搬运结束起限制5日内完成。如超时未完成,将列入我院招标黑名单。确认资产清理完毕,破坏的建筑、构筑物等恢复原貌工作完成后,保证金将在处置、修复工作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我院将该批废旧物资转交给中标单位,所有权同时转移。转移后中标单位对该批废旧物资负法律责任。 七、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财务帐户中进出,非投标单位公司财务帐户中进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受理。 (二)现场察看处置资产仅限报名人参加。 (三)开标时,当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都弃标,或投标人少于3家时,医院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四)中标价仅为本次所处置的废旧资产价格,处置废旧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和恢复原貌的修复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五)中标单位须在院方公示竞标结果结束后一日之内与院方签订协议并将中标款项一次性交予医院,医院开具收款票据。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工作后,医院全额无息退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不与我院签订协议、不及时缴纳中标款项的; 2、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 3、签订协议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4、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处置工作的; 5、投标人出现串通投标行为的。 出现以上情形的投标单位,将被列入本院不良投标人名单。 (八)中标签订协议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院方将会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并在网上公布。 (十)无效投标的定义:没有按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竞价单没有报价、竞价单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竞价单字迹不工整及竞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竞价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等情况均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评标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医院网站上公告,公告期三个工作日。招标单位无义务向落标方解释原因,敬请谅解。 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8-0133-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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