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简述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的特点。 答案 登录 注册 (1)特定性。制作机关和作者是特定的;(2)实效性。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3)规范性。制作格式和文书结构都要求规范化;(4)稳定性。已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非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 出自:青书学堂 >> 西南财经大学-法律文书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