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关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同成立后,第三人可以接受该合同权利B、合同成立后,第三人可拒绝接受合同权利C、合同只能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不能给其设定义务D、第三人需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答案 登录 注册 D 出自:学起plus弘成 >> 河南大学合同法 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