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1.Z.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五为,乙贸易公司未按合面约定的时间交货,属于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3保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打指行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签时。按职变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个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眼新价格执行。近期提取标的物或者近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梅执行;价格下降时,据照原价格执行:”因此,依比法律规定乙贸易公司不能提高棉花价格,应按原定价榕接变目棉纺厂的货款。
2.法充应判决乙方:首先,继续银行合同;其次,按合问原定价格率受三棉纺厂支付的货款:费后,支付迟延交贫的垃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