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 )是指要约人在其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答案 登录 注册 教师释疑: 要约的撤销 出自:联大 >> 安阳师范学院-会计学-国际贸易法 安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