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D ) 答案 登录 注册 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出自:联大 >> 平顶山学院-大学英语4(高起本) 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