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 答案 登录 注册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出自:联大 >> 平顶山学院-大学英语4(高起本) 平顶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