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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1989年7月,中国公民甲在北京某商场撞坏法国公民乙的相机,乙索要高额赔偿遭拒绝,双方诉至法院。
问: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审理此案?为什么?

甲乙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人发生的事民事侵权关系,应当根据民事法律予以解决。 甲为中国公民,应适用于中国法律。乙为外国人,但其在我国领域内发生了民事侵权关系,故适用我国法律。 我国《民法通则》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本案纠纷发生在1989年,因此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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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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