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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1.试述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两者都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民法作为历史上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对经济法的产生和形成有过重大的影响;民法的许多概念、范畴、制度、原则,经济法都可通用。经济法产生后,它的主旨思想、理论观点,对民法的发展也在起着变革的作用。在横向经济关系领域内,它们经常需要交错,配合调整。(2分)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分)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经济法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与一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则不调整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也不调整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经济法也不调整民法中的平等的人身关系。(1分) (2)主体构成不同。(2分)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更为广泛,包括法人,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民法主体只讲平等性;经济法主体体系则是承认一定的必要的层次性的。(1分) (3)主旨思想不同。(2分)民法是“个体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 (1分) (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2分)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经济法则实行综合调整,可采取民事手段、行政手段,甚至于刑事手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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