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它要求宪法在法治建设中起到核心的作用。这一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宪法保证国家的立法权按宪政的要求运行。宪政实际是依宪而治的政治,它以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人权为基本的价值追求。由此,国家的立法权必须以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其运行的基本准则,以求实现良法之治。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用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仅日益增多,而且越来越复杂。因此,在完备法制的过程,也就产生任何保证法制统一的问题。各项立法互相矛盾,甚至自己推翻自己,必然会使执法工作无所适从,影响法律作用的发挥。宪法在保证法律体系的和谐一致和法制统一方面的作用主要是,它为审定法律、法规和一切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最高准则,为法制建设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依据。
其次,宪法为法制的完备奠定了基础。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是立法工作的法律基础,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宪法不仅为日常立法规定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而且对立法的权限和程序也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没有宪法就不会有法制的完备,从而也就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