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1)胡某对王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 (2)胡某在199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取回胡某欠他的钱? 答案 登录 注册 1、(1)过了诉讼时效; (2)重新承诺的不得反悔; (3) 能够取回欠款。 出自:江开 >> 湖南大学-民法 湖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