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答案 登录 注册 参考答案: C 出自:青书学堂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民事诉讼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