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3/4/3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抬得的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答案 登录 注册 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出自:江开 >> 西安交通大学--物权法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