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4/11/19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单选题).代位权.不安抗辩权.\xa0撤销权.后履行抗辩权\xa0 答案 登录 注册 .代位权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 >> 2024年国家开放大学答案 周口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