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4/5/1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时股东大会()选择一项或多项:A.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答案 登录 注册 ABCD 出自:广东开放大学 >> 广开公司概论(本)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