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4/3/18 甲与乙签订一汽车买卖合同,未交付,甲又将其车卖丙,并将车交付丙,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丙取得车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车,这是基于物权效力的( )·优先效力·物上请求效力·排他效力·追及效力 答案 登录 注册 单选题·优先效力 出自:青书学堂 >> 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