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复制微信 题目 更新时间:2024/1/29 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王某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尚好,因而判决不予离婚,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王某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由于无新情况、新理由,因此人民法院未予受理·李某以有新情况、新理由为由,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李某尽管有新情况、新理由,但由于是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起诉的,因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李某尽管无新情况、新理由,仍然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 登录 注册 单选题·李某以有新情况、新理由为由,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出自:青书学堂 >> 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 西南石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