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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秋冬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9/20 2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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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2026年秋冬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相关学员: 根据教学计划, 2026年秋冬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现已启动,相关安排如下: 一、 工作进程 1.选题。2026年9月22日前,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见附件1)及选题参考,学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并提交任务书;指导教师9月2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评阅。 2.初稿。2026年10月11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初稿),在系统内完成提交。 3.中稿。初稿审核通过后,2026年10月28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完成中期报告(中稿)并提交系统,给出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评定成绩。 4.终稿(答辩稿)。2026年11月22日前,学生按照指导教师意见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准备申请答辩;指导教师完成终稿评阅,评定终稿成绩。 5.答辩预审。2026年11月23日 - 27日。 6.毕业答辩。2026年11月28日 - 12月7日。 7.总评成绩。2026年12月10日前,答辩组提交答辩成绩,形成最终的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 8.送审稿。在毕业答辩中发现毕业设计/论文仍存在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修改完善毕业论文,在2026年12月25日前完成,并重新核对论文送检信息,形成送检稿。 二、 成绩构成及相关说明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包括中期、终稿和答辩三个评分阶段。其中:中期成绩占比20%,终稿成绩30%,答辩成绩占50%;按五级分制形成论文总评成绩。 按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授予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规定,总评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即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授予学生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在满足其他各项毕业条件的情况下,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在60分(含)-70分(不含)之间,准予学生毕业,但不授予学士学位;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不准予毕业,按在藉生管理。 三、 论文的格式、篇幅和查重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需要符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要求。其中: 1.格式要求 所有本专科毕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按照学院下发的《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模板》执行。 2.字数(页数)要求 (1)基本要求(最低要求)。理工类正文不少于10000字,或不少于35页;经管文史类正文要求不低于12000字,或不少于25页。字数要求、页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取其高者作为基本要求。 (2)各学科专业要求。在满足前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指导教师可以根据自身学科性质、特点以及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要求做出各专业、各学生组的字数要求(页数要求),包括最长篇幅要求。 3.查重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正文部分必须满足“查重率<30%”的查重要求。 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平台为维普,在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学位论文管理模块)内由学生自行进行。查重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的终稿环节之后进行;此前阶段学生可自行查重,以避免剩余撰写时间不充分。 系统内免费查重2次,第3次查重开始由维普收取相关费用。 四、 非学位论文及其它 1.非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同步进行,各阶段时间要求同上,由各教学点(含直属教学点)组织实施,并完整保留指导过程档案记录。 2.申请学位论文指导的学生可以转为撰写非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指导教师继续指导。 3.本次工作不设二次答辩环节。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0日>附件【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docx】 附件【附件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docx】 附件【附件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模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