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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培训实践基地遴选公告
更新时间:2026/3/25 11: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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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院非学历培训规模持续扩大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实操训练、技能提升及"政企校"合作培训的资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及《武汉轻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现就2026年非学历培训实践基地项目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6年非学历培训实践基地项目 二、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公开遴选、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入围基地。最终拟遴选1-2家实践基地。 三、项目说明 1、合作办学原则:本项目属于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范畴。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在合作办学中坚持高校主体地位,严禁转移、下放或出让学校的教学权和管理权。合作方仅负责场地、食宿配套及指定实践环节的辅助实施,严禁项目整体外包。2、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 3、试用期约定:首个实践培训项目(班期)设为试用期。若中标供应商在试用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未能满足实践教学需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诚信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合作方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机构或企业。如合作方涉及本校教职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的,应在投标时主动申明。3、实践场地及配套服务要求: (1)场地规模:拥有固定、合规的实践场地,可同时满足至少150名学员开展实操训练与技能研讨。 (2)教学场地:提供至少2个可容纳150人以上的会议厅或会议室,用于理论授课及专题研讨。场地需有配套电子屏。 (3)场地标准:场地布局科学、设施完好,符合安全操作规范,能适配学院非学历教育重点培训方向的需求。 4、住宿与餐饮要求: 住宿:能同时提供至少150人入住的标准间、单间等房源,房间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安全、卫生。 餐饮:配备可容纳至少150人同时就餐的餐厅,提供学员早中晚餐,餐饮服务需符合国家相关卫生及安全管理规定。 5、设施设备要求:配备与实践教学、技能提升相匹配的专业设备,且设备性能良好、定期维护。能根据不同培训项目需求,灵活补充或调整相关设备,保障实操教学的顺利开展。 6、人员服务要求:配备专业的实践指导教师及场地管理人员。实践指导教师需具备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和教学能力(合作方仅负责场地内的实操辅助指导,核心教学活动须由学校派出的师资承担);管理人员需责任心强、服务规范,能够全程保障实践教学的有序进行。 7、安全保障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置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学员在实践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财务管理要求: 供应商须认可并严格执行高校非学历教育财务管理规定。所有办学收入须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合作方以任何名义自行收取费用。课酬、劳务费等酬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支付。(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3月25日14:30-15:00 (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三)其他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同时需提交实践基地场地证明、设施设备清单、安全管理制度及场地、餐饮、住宿报价单等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包含针对本项目不进行整体外包、不违规招生的承诺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37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