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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5/8/7 10:34:00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5年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坚持有教无类,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利,努力提供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使教育选择更多样、成长道路更宽广,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同时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社会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 成人(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非脱产)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院校。多年来,学校为通信行业及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享有“陕西通信行业黄埔军校”的美誉。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25号,邮编:712000。学院网址:https://www.sptc.sn.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继续教育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继续教育处和纪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继续教育处负责接待考生及数据汇总上报,纪委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继续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处,组织实施学校继续教育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601  33732619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九条 学校目前共有六个专业招生,分别是: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现代物流管理。
   第五章 招生报名及录取办法第十条 招生对象
   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包括技校、职高、中专等教育背景)
   第十一条 报名形式
   8月起关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成人高考报名公告。考生报名时应完成个人信息、报考层次、院校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填报,并进行信息确认,网上缴报名费,完成报名。
   第十二条 入学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语文、数学、英语总分450分。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10月底参加成人高考。
   第十四条 录取后在规定年限内(学制2.5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加注“成人高等教育”字样)。(学信网可查)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继续教育处实施、纪委监督”的办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学校根据“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是否进行补录,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成人(专科):一般专业2750元/年。
   第七章 附则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我校继续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继续教育处负责解释。
   
   编辑: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