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做好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5上半年成考本科毕业生学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满足学位申请条件,预计2025年7月毕业的成考生。 二、时间安排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截止时间 | 备注 | | 1 | ①教学点初审、汇总提交材料②教学点超星平台操作 | 2025年5月25日 | | | 2 | 学院复审材料 | 2025年5月30日 | | | 3 | 公示拟授予学位名单 | 2025年6月6日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 4 | 学校学位会 | 2025年6月17日 | 预计时间 | | 5 | 学位证备案时间 | 2025年7月 | 预计时间 | | 6 | 学位证发证时间 | 2025年7月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注:请各校外教学点根据工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可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在规定学习(学制)年限内修读课程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在中(含70分)以上。 4、成人高等教育按规定完成各科学习,学位课程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5、在读期间参加由大连工业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6、非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艺术类专业辽宁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合格、已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可向学校申请免考大连工业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提供相关证明。 四、学士学位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大连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教学点汇总整理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审。 3、教学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复审。 4、学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复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授予条件和相关审查材料。 5、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全体委员讨论形成决议,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五、学士学位提交材料 (一)学生提交材料 1、个人填写的《大连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请按照样表要求及格式打印,不接受手写报名,签名须手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纸质版) 3、纸质版小二寸照片一张(提供照片须与毕业证照片一致,照片后用黑色签字笔清晰标明申请者姓名、身份证号)。 (二)单位提交材料 1、汇总学生提交的材料,整理后统一提交。 2、《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exl版)及纸质表(需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并留下经手人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2680314416@qq.com邮箱。 六、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请各校外教学点高度重视学位申请工作,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和标准逐一核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和数据。 2、请各校外教学点自行留存一份学生申请材料(学位申请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严格审核,以便后期查验。 3、照片请按照《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中名单顺序排列,并在照片后粘贴双面胶。 4、《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由学生确认签字,各单位留存一份,以便后期查验。 5、成考申请学生应为2025年6月办理毕业的学生。因毕业后无法申请学位,故请各教学点务必确认好2025年6月办理毕业的学生是否申请学位,并将学位申请通知告知学生本人,如因未通知到学生,造成学生未能获得学位的,责任由相关教学点自行承担。 6、申请学位证书的相关材料由各教学点负责老师统一上报,继续教育学院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申请。 7、电子版材料(附件2)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单位名称+学士学位申请”,然后打包压缩,以附件发送至邮箱2680314416@qq.com 附:(详见学位管理群)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3:成考各专业学位课程
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