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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关于开展食品检验员三级/高级工2025年第一期行业能力提升公益培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3/13 10:25:00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莆田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的建设效能,依据人社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省人社厅《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的现实需求,着力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现面向全地区组织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工作。通过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实习技能训练,使学员熟悉食品检验基本知识,具备各类食品质量检验的能力, 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企业中食品常规检验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将依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及人数
   培训项目:食品检验员三级 / 高级工。该工种主要涉及食品检测基础知识、化学基础知识、微生物检测基础知识、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酶标仪、可见紫外分光光度仪、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仪(测汞仪)等设备操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企业中食品常规检验的人员,职业编号为 4-08-05-01。
   培训人数:40人二、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5日—3月31日
   培训时间:2025年4月中旬(三级/高级工60标准学时,具体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三、评价机构及考试考点
   评价机构:莆田学院
   考试考点: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学园校区四、培训对象
   本次行业能力提升公益培训面向全地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企业中食品常规检验的人员。申报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号)和《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规程(2023版)>申报条件的通知》(闽劳鉴﹝2023﹞132号)等文件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的资格由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进行审核。五、培训要求
   本次行业能力提升公益培训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培训签到制度和考核制度,须在培训完成后15天内提交学习报告等考核材料,基地将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分,成绩皆达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六、培训内容
   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食品检验员》(职业编码:4-08-05-01)的“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开展培训、技能等级评价,培训内容理论部分40学时,实操部分20学时:
培训
   模块
学时培训内容
理论
   模块
41 职业道德及实验室安全
    
42检验的前期准备及仪器的维护
43食品检验的基础知识
44食品添加剂基本知识及检测基础
85农产品农药、抗生素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原理
46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
87食品、奶、乳及水产品的检验
    
48食品微生物检测基础
实操
   模块
89啤酒检验
   9.1 啤酒中重金属铅的测定
   9.2 啤酒检验技能训练实例
810茶叶检验
   10.1 茶叶中的茶多酚测定
   10.2茶叶中的游离氨基酸总量的测定
    
411 虚拟仿真实训
七、报名流程(一)培训需提交的报名材料与要求
   为确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及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精神,简化优化认定材料申报工作。
   (1)《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培训报名表》(纸质,一式两份,工作经历一栏加盖单位章),见附件1。
   (2)《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培训汇总表》见附件2,由单位填报提交。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二)材料递交方式
   纸质材料交至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学园校区院系办公楼203,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八、收费标准
   本次培训为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公益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九、证书核发
   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莆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4-2655852  13808591155
   电子邮箱:hsl8588216@163.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学园校区
   附件:1.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培训报名表 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培训报名表.docx2.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培训汇总表 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培训汇总表.docx 
   莆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2日
     
    附件【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培训报名表.docx
    附件【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莆田学院)培训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