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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3届专升本和24届高起本毕业论文初审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4/3/19 12: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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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3届专升本和24届高起本毕业论文初审工作通知 为提高成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辽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近期发布了《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附件1),鉴于此,我校对《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附件3)和《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模板》(附件4)做了修订,现发给各教学点,自即日起开始执行。请教学点负责人尽快转发给23届专升本和24届高起本申请学位的学生,按照以下时间完成毕业论文的修改和撰写工作。 一、23届专升本申请学位的学生 申请学位的学生要和指导教师一起,按照上面的四个文件要求(论文字数仍按原规定标准不变),逐条修改和完善自己的毕业论文,于2023年10月31日前通过教学点统一报给我校。没有按照新的《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和《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模板》修改的论文,我校不给予评审。我校将先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中查重,查重合格的论文再由我校专业教师按照《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初审打分,合格的论文,我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将于2023年12月中旬审批学士学位资格。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2024年9月教育部将抽检论文。 对于不合格的论文,学生继续修改,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教学点再报给我校,我校将再一次查重和初审打分,合格的论文,我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将于2024年6月中旬审批学士学位资格。对于不合格的论文,终止学位申请资格。 二、24届高起本申请学位的学生 申请学位的学生现在正在撰写论文中,要和指导教师一起,按照上面的四个文件要求,逐条修改和完善自己的毕业论文,于2023年2023年10月31日前通过教学点统一报给我校。没有按照新的《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和《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模板》修改的论文,我校不给予评审。我校将先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中查重,查重合格的论文再由我校专业教师按照《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初审打分,合格的论文,我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将于2023年12月中旬审批学士学位资格。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2024年9月教育部将抽检论文。 对于不合格的论文,学生继续修改,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教学点再报给我校,我校将再一次查重和初审打分,合格的论文,我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将于2024年6月中旬审批学士学位资格。对于不合格的论文,终止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三、24届高起本不申请学位的学生 不申请学位的学生要和指导教师一起,按照上面的四个文件要求,逐条修改和完善自己的毕业论文,于2023年10月31日前通过教学点统一报给我校。我校将先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中查重,查重合格论文的学生准予毕业。没有按照新的《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和《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模板》修改的论文,我校不给予查重。查重不合格论文的学生不能按期毕业。24届高起本的毕业时间计划提前至2023年12月中旬,各教学点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12月2日和3日。各教学点要督促学生平时注意登陆青书网课平台学习,尽早获得足够的平时总分,保证期末考试结束时全部课程“总评成绩”及格,按时毕业。 四、教学点组织学生观看论文写作视频课 为了提高学生的论文写作水平,我校聘请专业教师录制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论文写作指导》课程视频,将于2023年10月上旬上传至青书学堂学习平台,教学点负责人要通知到23届专升本和24届高起本的每一个学生,及时登陆青书学堂进行浏览学习。 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docx 附件2 辽师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任务书.doc 附件3 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docx 附件4 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模板.doc 辽师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论文答辩记录.doc 辽师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