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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16 15: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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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为了切实做好2023年上半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2023年1月4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结束, 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撰写,5月30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审定工作。 二、适应对象 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3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流程 1、请各教学单位、学员认真学习参照《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 暂行规定(修订)》(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程》(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装订程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附件3)。 2、各阶段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
1.论文答辩小组严格按照《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 暂行规定(修订)》进行论文写作成绩评定。 2.各教学单位对学生的论文写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解决学生和指导教师遇到的问题。 3.我校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附件12),切实加强师生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指导教师在论文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当即取消其写作资格,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举报电话:0512-52251625。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各阶段时间、任务安排,做好本批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论文撰写格式请使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 3.毕业论文写作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请各教学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联系我校工作人员解决。联系人:郭老师,沙老师,联系电话:0512-52251625。 (附件详见工作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