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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下半年护理学、社区护理学自考本科毕业考核及临床实习考核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3/3 16: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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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助学单位、护理学、社区护理学自考学生: 根据2023年11月份考试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我院2023年下半年护理学自考本科毕业考核将于11月4日进行,临床实习考核同天进行(提交临床实习报告),其中,毕业考核以毕业论文答辩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安排:
1、主席:负责组织本次答辩,根据成员意见给出答辩成绩和最终裁定。 2、成员:具体负责答辩评审,根据学生答辩及论文撰写给出合理分数。 3、答辩秘书职责:维持会场秩序,负责计时,提醒答辩考生,进行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及时汇总并计算出答辩学生的答辩成绩,如实记录分数。 4、巡视:负责监督答辩过程,确保答辩的公开、公平、公正。 5、工作人员:准备与答辩相关的文字材料,负责联络学生,协助维持会场秩序,整理答辩论文并成绩归档。 三、答辩规则 1、每位学生陈述论文基本内容(5分钟),评审老师提1-3个问题(2分钟); 2、答辩委员根据学生选题与综述、成果与新见解、理论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研究手段及写作能力六项综合评分。 四、答辩须知 1、参与答辩考生请于11月4日周六上午8点20分到达答辩教室护理学院8103教室,药护学院大门、上海路大门均可进入学校,因事无法到场须提前告知。 2、参与答辩考生需提交装订好的论文定稿一式三份,参与临床实习报告的考生需提供实习报告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王许千慧。 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