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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29 18:32:00
    
    
   为加强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科学引用文献资料,防范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根据《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对自学考试考生参加2023年下半年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论文查重检测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报名参加本次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提交的论文。
   二、检测要求
   1.考生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word(.doc或.docx)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
   (2)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建议5000以上)。
   (3)提交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自考准考证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2.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为准,合格标准要求最终提交论文的全文总相似比在30%(含)以内。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9月20日前考生自行在维普网站完成论文检测。9月20日学校提取全体考生的查重结论,论文总相似比在30%(含)以内的为合格,大于30%直接判定为论文不合格。论文不合格者参加答辩时成绩将在主考教师评定的分数基础上减50分作为最终成绩。论文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可在下一次论文答辩报名时履行报名程序,重新缴费参加论文查重和答辩。论文检测合格的考生自行下载保存检测报告。
   2.9月20日中午12点前,论文查重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学院的指导要求,上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和准备纸质版毕业论文。未提交论文电子稿的,将按照论文不合格处理。
   3.9月24日论文答辩。上午进行是法学和经济法的论文答辩,下午进行其他专业的论文答辩。答辩地点在黑龙江大学三号教学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测方法
   请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秋季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按照《附件1: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简易使用手册(学生)》进行论文查重检测。
   论文查重如遇到系统问题可以加QQ群咨询,群号:709960420。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