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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及考试计划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4 10:19:0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设置审定及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晋招考自〔2022〕17号)文件精神,我省对现开考32个专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相关信息已于11月1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计划执行时间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将安排新计划考试课程,不再安排旧计划考试课程。
      二、新旧考试计划过渡期
      新旧计划衔接过渡期从2024年至2025年底,为期两年。
      三、课程选报及毕业
      1.
      新生
      2024
      年上半年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按新计划选报课程,达到专业所要求的毕业条件,按新计划申请毕业。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2个专业课程设置及新旧课程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
      2.
      在籍考生
      2024
      年1月1日前的在籍考生,已取得的合格课程(旧计划)继续有效,可顶替《对照表》中相对应的新计划课程,无须再选报新计划课程;没有合格的旧计划课程则须选报对应新计划课程;
      在过渡期内(2025年12月前)已达到旧计划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按旧计划申请毕业;
      2026
      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已合格的旧计划课程仍可顶替新计划相应课程,但必须符合新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和专业课程门数方可申请毕业。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咨询电话:0351-486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