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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招生报考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3/10/25 9:24:00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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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招生报考要注意什么?
    1.在籍自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无法登录考生端的(包括以前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提供身份证号码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发送个人申请、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拍照均可)等电子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有关院校自考办的指定邮箱(具体邮箱见各单位公告),由报名县(市、区)、市(州)、助学点或学校审核考生电子材料后并补录正确身份证号码,生成账号之后按正常情况登录。
    2.在籍自考生未采集照片无法报考的,考生可发送个人申请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拍照均可)、合格照片的电子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有关院校自考办的指定邮箱(具体邮箱见各单位公告),由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有关院校自考办审核电子材料后补传照片,考生即可根据该身份证件号正常登录系统报考。
    3.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4.考生应诚信报考,若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影响下次课程报考。
    自考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上是关于成人自考的相关内容,考生可以此作为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考生如果想获取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资讯,如成人自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条件、备考知识、相关新闻等,敬请关注自考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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