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聘任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24日。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果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教师工作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属实,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71—2857005 (兼传真)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