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批本科院校各专业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 01信息技术类 | 230分 | 02加工制造类 | 196分 |
| 03土木水利类 | 217分 | 05资源环境类 | 210分 |
| 07种植园艺类 | 234分 | 09医学相关类 | 166分 |
| 10护理类 | 220分 | 11财经商贸类 | 216分 |
| 12司法服务类 | 209分 | 13旅游服务类 | 198分 |
| 14文化传媒类 | 216分 | 20教育类 | 225分 |
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比例1:1。录取时,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外语类文化素质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63分。录取时,在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和专业测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划定文化素质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美术类文化素质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18分,音乐类文化素质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7分。录取时,在美术类、音乐类文化素质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二、征报志愿
本批次投档后如有缺额,将及时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缺额、征报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考生可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