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自考是一种主要依靠自学的教育模式。不同省市的主考院校不同的专业,考试的课程数不一样,有少的只有十几门,多的差不多二十门左右。
专业课考试一般在8至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对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本科科目设置,根据报考学校的专业的不同,课程不同,数目也不一样的。同一专业,不同省份的考试科目也不同。 1 意向表 2 查看评估报告